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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光科技: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

格隆汇4月3日|聚光科技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《关于对聚光科技(杭州)股份有限公司、叶华俊、丁建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,警示函内容为,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作出《刑事判决书》,认定聚光科技控股子公司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。聚光科技存在内部控制缺陷,2016年至2020年期间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》披露不准确。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华俊、丁建萍违反了相关规定,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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